本产品**于制作水性木器色漆工艺中钉眼修补和缝隙填充处理
包 装:3公斤
储存要求:储存于荫凉干燥处,环境温度不低于0℃,储存期为9个月
注意事项:
1. 凡是经过使用的主剂,混合物等一概不宜装回原容器中。
2. 保存时,请密闭并且避免阳光直射及雨水等。
3. 本产品为水性产品,请勿与铜带、铝带等配合使用。
使用说明:
1.用溶剂及打磨器从表面除去锈迹,油污,旧漆膜及其他粉尘等。
2.主剂和固化剂的标准混合率按其重量计算为100:3。
3.使用时按比例搅拌主剂和固化剂,搅拌到混合物的颜色呈均匀的程度。
4.混合搅拌后的成品要在60分钟内使用完毕
5.配合抹布,网格带,胶带使用效果更佳(按缝时)
6.等到彻底硬化时才能实施打磨(30℃时需经三小时以上才能硬化,雨季或湿度过高 时硬化时间可能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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