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静电危害的基本措施
防止静电**要设法不使静电产生;对已产生的静电,应尽量限制,使其达不到危险的程度。其次使产生的电荷尽快泄漏或中和,从而消除电荷的大量积聚。 在传动装置中,应减少皮带与其他传动件上的打滑现象。如皮带要松紧适当,保持一定的拉力,并避免过载运行等。选用的皮带应尽可能采用导电胶带或传动效率较高的导电的三角胶带。在输送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易爆物体的设备上,应采用直接轴(或联轴节)传动,一般不宜采用皮带传动;如需要皮带传动,则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静电措施。
限制易燃和可燃液体的流速,可以大大减少静电的产生和积聚。当液体平流时,产生的静电量与流速成正比,且与管道的内径大小无关;当液体紊流时产生的静电量与流速的1.75次方成正比,并与管道内径的o.75次方成正比。 在管道中流动的可燃液体,即使有较高的平均电荷密度,但往往由于管道内有较大电容,并不显示出有较高的电压,且在管道中又因为没有空气,所以不会引起燃烧和爆炸。在这种情况下,虽然静电在管道内部并不构成危险,但其严重的危害却主要是在管道的出口处,这是必须引起重视的。 2、静电接地 静电接地就是用接地的办法提供一条静电荷泄漏的通道。实际上,静电的产生和泄漏是并行的,是给带电体输入和输出电荷的过程。物体上所积累的静电电位,当对地电容一定时,完全取决于物体的起电量和泄漏电量之差。其中静电起电速率是一个随机变量。随时间变化可以很缓慢地增加,也可能急剧变化。为了确保物体静电安全,就以泄漏(接地)的办法来解决。
静电接地的应用范围是有条件的,并不是一切物体带电都可以借助于接地的办法来解决。一般说来,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相危及安全的场所的金属导体、设备,属于静电导体的非金屑材料、人体都必须进行静电接地。同时还需考虑全系统接地的问题,否则接地反而会造成静电放电现象。例如,当处于绝缘状态的带电人体(或物体)与接地体接近或接触时,产生放电火花。相反,接地的人体(或物体)接近带电的孤立导体时,同样会产生火花放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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