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1月1日)施行 太阳能概述;太阳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巨大能源.它无污染,无噪音,安全可靠,具有如下优点:①储量巨大;②不会枯竭;③清洁能源;④不受地域限制,5施工时间短。是二十一世纪人类利用的主要能源.太阳能电源是国家竭力提倡使用的高新技术产品,一次投资,长期受益.太阳能发电从小功率电子计算器开始已走向大功率发电,目前太阳能产品有; 移动型,家庭办公型,小型电站,大功率380W150KW以上的电站.现在完全能适合各种居民与企业用电的需要.目前太阳能发电技术将可以改变我们人类长期依赖火发的电(煤炭污染环境,它是有限的资源).我上海金先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为太阳能事业来改变我们的地球能源而奋斗.适用住宅别墅,通信,矿山,办公楼,中小型企业,房地产,需用电的地方都可以。 太阳能发电与其它发电一个比较; 太阳能发电每KW/度1-2元=1-2元/度(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高出部分由国家补贴或差价在售电价中分摊。按三十三号主席令。 煤炭发电每KW/度0.7-1元=0.7-1元/度加环境污染治理费加煤炭资源烧掉加水资源污染等等……… 核发电每KW/度1元=1元加核能源消耗加核污染等等…… 住在城市高楼里的居民末来屋顶使用面积比车位还贵早用**有利地方是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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