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产品适用于公安刑事侦察、搜索、追击逃犯;公安交通指挥、交通事故的
的现场勘察、处理海防、边防巡逻、检查、辑毒、缉私;公安消防、各种矿山事
故的抢险、救灾、救援作业等;也可用于各种监管场所、各大企、事业单位、各
大宾馆、饭店、各种办公场所、居民住宅小区、各大公园、旅游风景区及自然保
护区的内部保卫、安全防范、警卫巡逻等多种场所。可为夜间(或在照明光源不
佳情况下)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工程设备抢修、工矿勘探作业、渔船海上作业、
轮船的货柜、船舱作业、铁路作业、夜间野外紧急抢修作业、郊游休闲活动等提
供安全、可靠的应急照明光源。
产品特性/电气参数:
工作环境温度-20? - +50? 镇流器输入电压9-16V
启动环境温度0? - +50? 工作电压12V
持续照明时间50-60 分钟启动**大电流5A
灯泡寿命>3000HRS
输出瞬间**高电压23KV
照射距离≥0.8KM
镇流器输出方式AC 250-400HZ
色温4300K
6000K
8000K
0ma)
光效100LM/W 电池充电电压12.6V±0.1V
材质铝电池充放电次数≥500
次/times
重量0.75kg
备用应急LED 30
小时
长度230 mm
铝包装箱270X200X110mm
产品安全功能
A.
开路保护功能:
启动着灯,
当输出发开路异常状态时,
能在1
秒內停止工作,
进入
保护状态.
B.
短路保护功能:
启动着灯,
当输出发生短路异常状态时,
能在1
秒內停止工作,
进
入保护状态.
C.
电池过充过放保护:
充电达到指定的电压时全自动保护.
放电达到指定的电压
时全自动保护.
D.
电池短路保护:
当电池正负极发生短路时,
并进入保护
状态.
使用方法
A.
按第二下关灯.
B.
调节灯影:
通过旋转灯头可调节光栅**佳状态.
C.
当HID
取出电池可使用电池的应急备用LED
照明.
D.
充电:
旋出手电筒尾盖将电池取出,
露出DC
充电座,
插充电器充电(
红色指示灯
亮表示正在充电,
红色转绿色指示灯表示己充满).
充满电后充电器亮绿灯,
充电时
间约4
小时.
注意事项
A.勿用手电筒直射眼睛,并避免直接观看手电光源,以免伤害眼晴.
B.使用前请预先对电池充满电,远离易燃,易爆物体或气体.
C.将手电筒置于旅行包或类似包装袋时,注意避免其它物体触碰到开关.以免无
意中触摸到开关.从而点亮手电筒.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D.灯泡点亮约30
秒后才达到**佳光,这是HID 特性.如果调光30 秒后调光才会
明显.
E.使用车载充电器充电时(车载充电器输入),要启动发动机才能对电池完全充
满电.
F.在环境温度较高的场所充电或连续放电时间长时,电筒表面略有温升.此属正
常现象,手电筒长时间工作时,请勿用手去触摸玻璃镜片,以免烫伤.
使用注意事项
A 请勿靠近或投入火中;
B 请勿将电池短路;
C 避免敲击及震动电池;
D 请勿浸入水中或其它导电液体中;
E 请勿解剖电池体,请勿与不同型号混用;
F 避免让儿童接触到;
充.放电
A 只能用指定的充电器充电,充电环境:温度0-45°C,湿度65°C
B 请勿使用破损的或其它电器产品充电器进行充电.
C 充电时间3-5
小时,请不要连续充电超过12 小时;使用前请预先充电.
贮存
A 如果电池长时期不使用,电池性能会降低,使用时需做几次充放电后才能灰复;
B 如果三个月以上不使用池,建议届时对贮存的电池进行一次充电.
C 请在低温,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贮存电池;
外置
依据使用当地的法规处理废旧电池.
电池使用指导/充电
A 充电电流:不高于2000MA
B 充电电压:不能高于12.8V
C 充电环境:必须在0°C-40°C 的温度范围内进行充电.
放电
放电电流不能高于4400MA,过高的放电电流可能会导致电池容量受损,并可能导
致电池体过热而造成危险.
警告
A 不要使用D
型电池或其它电池代替原有电池,(为了避免危险和功能影响)
B 不要私自连接触点及不要将电池用于此手电筒以外的其它用途;
D 长时间亮灯后,不要用手触摸玻璃,以免烫手;
E 不要自行拆开或企图自行修复电筒,未经授权的开盖或修复,不在保修之内
F 为了避免污染,请依据当地法规处理废旧电池;
G 不要将电池置于火中
H HID 作为高压产品(启动瞬间电压达23KV),如果出现不正常情况,请马上将产
品退回修理,千万不要自行修复,以免受到伤害.
I 电池不要和金属或导电物品混合放置,严禁短路.
保修须知
A 本产品自购买日起实行1 年保修(电池保六个月).
B 凡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均不保修之列,维修时本公司收回更换元件的成本费
用.
1,超过保修期产品
2,人为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3,擅自拆开产品而造成的损坏
附件
充电器两个(常压充电器,车载充电器),锂电池壹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