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炭对污染物的吸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范德华吸附(即物理吸附),吸附质通过一种相当弱的力结合到吸附剂表面上,在这种吸附中,被吸附分子的化学性质保持不变,吸附质可相对于吸附剂自由移动,吸附是可逆的;另一种方式是化学吸附,前面已经提到,活性炭在制造过程中炭表面能生成一些官能团,这些官能团使活性炭表面和吸附质之间有电子交换或共享而发生的化学反应,这种吸附是不可逆的。在
水处理过程中,活性炭对有机物的吸附过程常为两种吸附作用的综合结果。
在水质控制中,采用活性炭等固体吸附剂来吸附去除水溶液中溶解性的有机物时,吸附速度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当含有有机污染物等杂质的水与活性炭接触时,水中溶解的有机物先扩散到活性炭的外表面,然后通过活性炭内部的细孔扩散到吸附表面,在表面作用下与吸附表面发生吸附结合,使原水得以净化。总体说来,吸附作用可分为扩散和吸附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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