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所有金属结构(不锈钢件除外)内外表面热浸镀锌,现场无焊接现象;
1.2、灯杆不得有影响强度的裂纹、灰渣、焊瘤、弧坑和针状气孔,且无折破和中断的缺陷;
1.3、整体安装垂直度不大于千分之三;插接长度应不大于插接处端直径的1.5倍;
1.4、杆体整体使用寿命30年以上。杆体应分为四部分,材质如采用Q235钢,壁厚应分别不小于6mm,8mm,8mm,10mm。如杆体采用新材质,厂家应提供杆体材质相应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计算书等相关文件。
2、升降式高杆灯的升降系统:
2.1、升降系统要求每基高杆灯都有一台电动机完成升降操作,要求卖方明确提供升降速度,卷扬机设有专门的止动锁定装置,通过遥控线的操作箱实现5米外的远距离操作;
2.2、电动工具与卷扬机之间应装有扭矩限制器,以防止过载;
2.3、升降方式为手动和电动两用,电动升降时可点动;手动时要求轻便灵活
2.4、升降系统应采用高柔性不锈钢钢丝绳,要求设计安全系数不小于6。
3、高杆灯的技术要求,活动部分:
3.1、灯盘为**形结构,照明灯具**分布。灯盘应为钢质框架结构,经整体热浸镀锌防腐处理,要求具有足够的结构强度,可方便的拆开,便于安装,所有连接件应为不锈钢材质。灯盘上必须设置橡胶轮或橡胶圈,以防止在升降过程中灯盘与灯杆之间的碰撞。
3.2、灯盘到达使用位置时必须可靠的定位,且定位系统所需的维护量应接近为零;
3.3、灯具进行维护时的工作应在地面完成;
4、高杆灯的技术要求,电气部分:
4.1、高杆灯照明系统电气部分采用单杆分路控制,每基高杆灯均可实现就地控制和集中远控;每基高杆灯灯具分三路控制,每路控制三分之一的灯具(不同照射方向上)。
4.2、电源:50Hz,交流三相五线制,0.38±10%KV ;
4.3、高杆灯的配电控制箱内具有超负荷、短路和漏电保护,配电控制箱内的低压电器应采用施耐德或ABB产品;高杆灯应安装供维修用的380V、32A插座和220V、16A插座各一个,插座用断路器保护;灯盘上应设供灯盘降落后灯具维修用插头,使得灯盘降落后仍有供灯具调试、维护电源,该插头放置在保护箱体内;低压配电箱内设接线端子;防护等级达到IP65;配电箱内接线规范、合理,空气开关应标识用途。
4.4、高杆内的各种供电电缆应通过**卡具与钢丝绳可靠连接,随钢丝绳一同升降,自身不承受重量。照明供电电缆要求选用YC重型橡套电缆;
4.5、光源为钠灯,灯具内要求有无功补偿(cosΦ≧0.9)。防护等级达到IP65,保质期均为五年,使用期为二十年以上。每基高杆灯采用10×1KW高压钠灯。
4.6、灯杆顶部设有驱动盘、防护罩和符合规范的避雷针,杆底小门内适当位置设置等电位连接箱;灯杆基础应预埋接地极,整个高杆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5、高杆灯的技术要求,照度要求:
投标方应根据灯具数量计算照度和均匀度。高杆灯为堆场照明,该区域堆场平均照度20lx以上,堆场范围及高杆灯布置详见高杆灯平面布置图,投标方所设灯具必须满足上述要求,如实际测量投标方提供的灯具满足不了照度要求,投标方应无偿增加灯具数量,直到满足照度要求为止
T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