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疏散应急集中控制系统 具有智能动态导光功能,系统根据火灾报警联动信号及灾情现场的具体情况通过计算机选择一条**优逃生路,再通过改变标志灯的箭头方向为逃生人员提供更有效的疏散逃生路。
消防疏散应急集中控制系统 供电
7.1 系统供电应符合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要求。
7.2 当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负荷分级为一级时,应由两路电源供电;
7.3 当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负荷分级为二级时, 应由两回电源供电;
7.4 当安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建筑物用电负荷分级为三级时,应由进线总配电箱内一路**回路供电。
7.5 消防应急灯具的供电应取自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高层建筑楼梯间宜单独设置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
7.6 给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交流单相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16A,消防应急灯具数量不宜超过25个。
7.7 应急照明配电箱可同时给备用照明供电,但不应与消防应急灯具共用同一供电支路。
7.8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宜取自低压配电室的**消防电源回路。
7.9 分配电箱和分散设置的集中电源的正常供电回路应取自本防火分区的(备用)应急照明配电箱,分配电箱应急回路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供电。
消防疏散应急集中控制系统 可自动为所有智能终端应急灯具分配**地址码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