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触电及固体异物进入试验指|A类B类C类D类试验指 IP防护等级试验指
灯具的IP防护等级|IP防护等级测试(防止固体异物进入的防护等级)
IP1-:
防止大于50mm的固体物体侵入;
防止人体(如手掌)因意外而接触到灯具内部之零件。防止较大尺寸(直径大于50mm)的外物侵入;
IP2-: 防止大于12.5mm的固体物体侵入;
防止人的手指接触到灯具内部之零件。防止中等尺寸(直径大于12.5mm,长度大于80mm)的外物侵入;
IP3-
防止大于2.5mm的固体物体侵入;
防止直径或厚度大于2.5mm之工具、电线或类似的细小的外物侵入而接触到灯具的内部零件;
IP4-
防止大于
1.0mm的固体物体侵入;
防止直径或厚度大于1.0mm之工具、电线或类似的细小的外物侵入而接触到灯具的内部零件;
试验指|针|销
一、概述:
标准试验指、试验销、试验探棒是各类电器安全标准中规定的防触电保护试验的装置,用于测试电器产品的结构和外壳是否有良好防触电保护,以保证使用时不与带电部件发生意外接触。
二、外观结构:
试验指、试验销、试验探棒结构分别见图1、图2、图3。
三、注意事项及使用方法:
3.1、为防止人与带电部件意外接触时发生危险,器具的外壳除操作运行所必需的孔外不得开有通向带电部件的孔,对II器具,不得开有通向基本绝缘及仅用基本绝缘将带电部件隔开的金属部件的孔。
3.2、0类、II类器具的孔或缝隙,0I类和I类器具除金属部件上连接接地端子和地接点的孔或缝隙和用于灯头、插座中的带电部件入口的孔除外,均用图2所示的试验销来进行试验,在每个可能的位置,都用试验指和试验销检验,但不应用力过大。
3.3、试验指不能进入的孔,另用与试验指同样尺寸直形无关节的试验指施以20N的力(用推拉力计配合使用)进一步试验,若该指能进入,则用图1所示的试验指重新进行试验,使试验指穿过孔;若该指不能进入,则把施加的力增加到30N。若保护装置因此而移位或孔因此变形,以致图1所示的试验指无需用力就可插入,此时再用图1的试验指进行试验,同时用触电指示器显示接触。试验指不得碰触到裸露的带电部件及仅用油漆、瓷漆、普通纸、棉织物、氧化膜、绝缘垫珠或密封填料作保护的带电部件。此外当用试验销测试上述孔时试验销不得碰触裸露的带动电部件。对于II类器具,图1所示的试验指则不得碰触到仅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的金属部件。
3.4、除II类器具外,对于仅用一次开关动作就能切断所有电极的可见灼热式电热组件的带电部件及这些电热组件的支撑部件,只要不用拆开盖子便可以从器具的外边清楚地看到这些部件与电热组件接触着,则应使用图3所示的测试探棒进行试验,而不应使用试验指。测试时不应用力过大,测试探棒不得碰触到带电部件。
3.5、标准试验指应设计成必须使用其每一关节部分都只能相对于试验指的中心轴线以同一方向旋转90度。
3.6、建议用灯显示接触,灯丝的电压不低于40V。
标准试验指|试具B
基本简介:
1.根据GB4706.1、GB2099.1及相关IEC61032、UL等相应条款制作而成。
2.试验弯指是进行家用和类似问题用途电器防触电保护试验的必备器具.
3.技术参数:
弯指直径:12
mm
弯指长度:80mm(三节总长度)
挡板直径:50mm
挡板长度:100mm
4.使用方法
如图所示,标准试验指的关节部分不能触及带电部件或不能接近危险部件,并且50mm-20mm的挡板不能进入。
防止接近危险部件的试验要求中,B型试验探棒需带30±3
N推力。一般配合推拉力计使用。
在防触电测试中,需要接线和配置电源、灯泡装置。
5.注意事项:试验探棒为精密不锈钢产品,使用中轻拿轻放,注意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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