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混合型EPS电源 YJS/S-2.2KW~800KW
YJS系列从2.2KW-800KW,除可用于应急照明、事故照明之外,更适应于消防电梯、卷帘门、风机、水泵、喷淋泵、供水泵等电感性负载或混合供电; 具体规格2.2、3.7、5.5、7.5、11、15、18.5、22、30、37、45、55、75、93、110、132、160、187、200、220、250、280、315、800KVA等不同规格。
特殊规格,特殊要求请与我公司联系;我们可另行设计,满足客户的需要
EPS容量计算
负载类型
EPS容量选型要求
风机水泵
1)有变频启动风机、水泵,总容量选配比为1:1;
2)负载有星三角降压启动器,选配比为3:1;
3)无任何降压、变频措施启动,选配比为5:1;
4)适用负载为排风机、进风机、消防泵、喷淋泵等。
消防电梯
有变频启动的电梯拖动电机总容量与EPS的选配比为1:1;
防火卷帘门
1)防火卷帘门运行时间短,配置电池可小于30min;
2)防火卷帘门在实际使用中不需要同时启动,因此卷帘门电机容量总和与EPS
容量的选配比为1:1。
混合类负载
1)若电机均有变频启动功能,则各负载容量总和与EPS容量的选配比为1:1;
2)若**大单台电机的容量小于各类负载容量的1/7,不论其有无变频启动功
能,EPS容量与负载总容量的选配比为1:1;
3)无变频启动功能时,EPS的容量等于3倍电机负载总容量与其它同时工作的各类负载总容量之和。
独立动力负载
单机容量超过55KW以上消防动力负载,宜选用带变频软启动功能的电机**型EPS,容量选配比为1:1。
EPS持续供电时间计算
Pe*Te≥1.2*Σ(P1*t1 P2*t2 ··· Pn*tn)
式中:Pe—EPS额定输出功率P=0.8S(KW)
Te--EPS额定工作时间(min)
Pn--某台应急设备的额定功率(KW)
tn--某台应急设备的对应的持续应急工作时间(min)
电力电子技术的快速发展催生发展出了EPS应急电源这一有着良好技术经济优势的消防产品。作为一种可靠的环保型应急供电源,EPS应急电源可被灵活地设计运用在消防供电回路末端及作为其他重要负载和场合的应急供电电源等。在消防设计中合理正确地选择EPS应急电源,可以为用户的整个消防系统的可靠运行提供可靠安全的动力能源保障。
负载为动力型EPS电源图片
动力型EPS电源内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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