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生产净化车间、无尘车间:
保健食品生产应设有备料室,备料室的洁净级别应与生产工艺要求相一致;必须设置与生产产品种类相适应的检验室和化验室,应具备对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所需的房间、仪器、设备及器材,并定期鉴定,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生产发酵产品应具备**发酵车间,并应有与发酵、喷雾相应的**设备;产品压片、分装胶囊、冲剂、液体产品的灌装等均应在净化车间内进行,应控制操作室的温度、湿度,手工分装胶囊应在具有相应洁净级别的有机玻璃罩内进行,操作台不得低于0.7m。
净化车间或工作地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车间采光系数不应低于标准Ⅵ级;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应低于540lx;加工场所工作面不应低于220
lx;其他场所一般不应低于11Olx。应当设置与生产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检验室,满足物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等质量检验和控制的要求;检验室、动植物标本室、留样观察室以及其它各类实验室应当与保健食品生产区分开;致病菌检测的阳性对照、微生物限度检定要分室进行。 中净环球净化可提供保健食品净化车间、无尘室的咨询、规划、设计、施工装修等配套服务。更多食品车间信息可查看:www.ccg-sz.com/treeshow.asp?id=1286&mnid=9&sh=109
Tel:
Tel:
Tel:
T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