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L120型船用气溶胶灭火装置是我司专门针对船舶行业设计开发的气溶胶灭火装置,是全国**家将该项技术引进船舶领域,国内**家通过中国船级社认证并获得上船许可的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
产品特点:
1、灭火效率高,适合全淹没大空间灭火;
2、燃烧温度低:通过在灭火剂组分中加入降温材料,使其燃烧温度比传统气溶胶灭火剂降低了20%;
3、生成物不导电:在气溶胶生成物中相距10mm,施加5kv电压不击穿;
4、分解产物无毒,不会损害人员健康;
5、吸湿率低:药剂吸湿率小,经防潮处理后可长期储存,灭火剂吸湿率小于5%;
6、安全性能好:药剂热安定性合格,撞击感度为0、静电感度、摩擦感度都为0;
7、降尘率低:生成物沉降率非常小,是一种非常洁净的灭火剂。
8、腐蚀性小,气溶胶灭火装置喷射出的灭火剂对防护场所无二次腐蚀、对环境不产生污染。
9、环境适用性好:能够承受环璋温度的变化、振动、湿度、冲击、碰撞、挤压、电磁兼容
及腐蚀的影响。
a.适用于海上环境温度变化大的场所,气溶胶发生器低于250℃不自行启动;产品经过了中国船舶工业武汉机电产品环境与可靠性试验检测中心的高温试验(CHKS2007-819)、低温试验(CHKS2007-820);
b、适用于钻井平台受海潮的影响经常处于盐雾的腐蚀环境中使用,产品经过了中国船舶工业武汉机电产品环境与可靠性试验检测中心的盐雾试验(CHKS2007-823);
c、非常适合于海上动平台的使用环境,产品经过了中国船舶工业武汉机电产品环境与可靠性试验检测中心的振动试验(CHKS2007-822)。
船用气溶胶灭火装置规格
型号 |
药剂量 |
外形尺寸(长x宽x高) |
QL120 |
10kg |
560 x 360 x 700 mm |
主要技术参数:
1、喷射时间:≤120s;
2、单台启动回路电阻(接线端子1、3):(2~4)Ω;
释放反馈回路(接线端子5、6)之间直流电阻应为∞;
3、装置各接线端子(1、3、5、6)与装置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应大于20MΩ;
4、壳体壁温在喷射结束后2min内应小于200℃(喷口处除外),距喷口1m处的温度应小于200℃,2m处的温度应小于75℃;
5、重量:69kg;
6、备用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供电;
7、**小启动电流及时间:1.2A/5ms;
8、**大安全电流及时间:150mA/5min;
9、工作环境温度:-25℃~+55℃;
10、产品使用寿命:5年(从生产日期开始算)。
适用范围
本装置除适用于装有下列设备的处所和通往这些处所的围蔽通道以外还适用于:
1、扑灭B类火灾:生产、使用或贮存煤油、柴油(-35号柴油除外)、重油、润滑油、变压器油、动物油、植物油等各种可燃液体场所。
2、扑灭电气火灾
a)高压(110 KV及以下)低压(10 KV及以下)变(配)电间、柴油发电机房、电缆夹层、
电缆隧道、电缆井、电缆沟;
b)发电厂内电气控制楼、微波楼、继电器室、变压器室、稳压器室、设备室等。
c)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广播电视 制作机房和发射、转播转发射机房等有精密设备、仪器的场所。
不适用场所
1、无空气仍能燃烧的易燃化学物质,如硝化纤维、硝酸甘油脂、火药、硝酸钾等化学物质与强氧化剂的火灾;
2、活泼金属、金属氢化物等物质,如钾、钠、镁、钛、锆、氢化钾、氢化钠等的火灾;
3、过氧化氢、联氨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
4、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5、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及有超净要求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