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取试样,试样高度应高于预计针入度值的10mm,室温冷却1h—1.5h,调整水温,将冷却的试样放入规定试验温度±0.1℃的水槽中1h—1.5h。
二、取出试样,移入试验温度的平底玻璃皿的三脚架上,试样表面水层不少于10mm。
三、盛试样的平底玻璃皿置于针入度仪的平台上,慢放针连杆用适当位置的反光镜或灯光反射观察,针尖刚好与试件表面接触,拉下拉杆与针连杆顶端轻触,调整指针为零。
四、按下启动,记时开始,5s后自动停止。
五、拉下刻度盘拉杆与针连杆顶端接触,读取刻度盘指针或位移指示器读数,准确至0.5(0.1mm)。
六、平行试验3次,注意测点间与盛样皿边缘距离不少于10mm。
1.方法与步骤
⒊1.1 按本规程 T0602 的方法准备试样。
⒊1.2 按试验要求将恒温水槽调节到要求的试验温度 25℃,或 15℃、30℃,保
持稳定。
⒊1.3 将试样注入盛样皿中,试样高度应超过预计针人度值 10mm,并盖上盛样
皿,以防落入灰尘。盛有试样的盛样皿在 15℃-30℃室温中冷却 1h-1.5h(小 盛样皿),1.5h-2h(大盛样皿)或
2h-2.5h(特殊盛样皿)后移人保持规定试 验温度±0.1℃的恒温水槽中 lh-1.5h(小盛样皿)、1.5h-2h(大试样皿)或
2h-2.5h(特殊盛样皿)。
⒊1.4 调整针入度仪使之水平。检查针连杆和导轨,以确认无水和其它外来物,
无明显摩擦。用三氯乙烯或其它溶剂清洗标准针,并拭干。将标准针插入
针连杆,用螺丝固紧。按试验条件,加上附加砝码。
2。试验步骤
⒊2.1 取出达到恒温的盛样皿,并移入水温控制在试验温度±0.1℃(可用恒温水
槽中的水)的平底玻璃皿中的三脚支架上,试样表面以上的水层深度不少于 10mm。
⒊2.2 将盛有试样的平底玻璃皿置于针入度仪的平台上。慢慢放下针连杆,用适
当位置的反光镜或灯光反射观察,使针尖恰好与试样表面接触。拉下刻度 盘的拉杆,使与针连杆顶端轻轻接触,调节刻度盘或深度指示器的指针指
示为零。
⒊2.3 按下按钮,计时与标准针落下贯入试样同时开始,至 5s
时自动停止。
⒊2.4 拉下刻度盘拉杆与针连杆顶端接触, 读取刻度盘指针或位移指示器的读数, 准确至
0.5(0.lmm)。3.2.5 同一试样平行试验至少 3 次,各测试点之间及与盛样皿边缘的距离不应少 于
10mm。每次试验后应将盛有盛样皿的平底玻璃皿放人恒温水槽,使平 底玻璃皿中水温保持试验温度。每次试验应换一根干净标准针或将标准针
取下用蘸有三氯乙烯溶剂的棉花或布揩净,再用干棉花或布擦干。
⒊2.6 测定针人度大于 200 的沥青试样时,至少用 3 支标准针,每次试验后将针
留在试样中,直至 3 次平行试验完成后,才能将标准针取出。
4。报告应报告标准温度(25℃)时的针人度 T25 及其它试验温度 T 所对应的针入度
P。同一试样 3 次平行试验结果的**大值和**小值之差在下列允许偏差范围内时, 计算 3
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取整数作为针人度试验结果,以 0.1mm 为单位。针人度(0.lmm) 0~49 50~149 150~49
250~500 当试验值不符此要求时,应重新进行。
5。精密度或允许差 允许差值(0.lmm) 2 4 12 20 5.1 当试验结果小于
50(0.1mm)时,重复性试验的允许差为 2(0.2mm),复现性试 验的允许差为 4(0.1mm)。5.2 当试验结果等于或大于
50(0.1mm)时,重复性试验的允许差为平均值的 4%,复现性试验的允许差为平均值的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