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搭设要求
1、卸料平台采用双排钢管脚手架,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采用分段搭设,其中采用16#工字钢悬挑加斜拉钢丝绳分段卸荷至主体结构上,10#~12#楼工字钢预埋位置为七层、十四层。
2、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基在高度方向上错开的距离不得小于500mm,对接扣件开口应朝内,当平台架搭设至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应及时时做连墙拉结。除立杆外,其余杆件应采用整根据钢管搭设,严禁对接使用。
3、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横向水平杆内端头距离墙面为50 mm。纵向扫地杆应固定在距底座上方200 mm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4、连墙杆应设置于平台架沿建筑物侧立杆竖直距离主节点不大于200 mm处,连墙杆应水平设置,或稍向下斜,要求倾斜解度不得大于10度。
5、卸荷拉杆与平台架外侧立杆连接,卸荷拉杆上端应与预埋杆连接牢固。卸荷拉杆与立杆连接处应靠近主节点,平台架卸荷层应加设水平斜杆,形成几何不变体系。
6、之字型横向斜撑的旋转扣件距离主节点不大于100mm。扣件规格必与钢管外径相符。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m.N,且不应大于65 m.N。各杆件伸出扣件盖边缘的长度为100 mm。挡脚板应铺设在立柱内。
7、卸料平台对应的每层楼面处必须设置连墙杆,连墙杆预埋插管埋深不是小于350mm。
8、卸料平台卸料层应满铺木脚手板,脚手板应与架体绑扎牢固,且靠近升降机或井架侧应高于靠近建筑物侧20-30mm。
9、卸料平台在架体两侧及正面外侧立杆之间应按标准设置扶手、中栏及挡脚板。
10、除满足以上要求外,卸料平台架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拆除要求
1、拆除前应全面检查架体的扣件连接、连墙件、卸荷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清除架体上的杂物及地面的障碍物。拆除作业必须按先搭后拆原则由上而下逐层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3、连墙杆及卸荷必须随架体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杆或卸荷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架体。
4、当拆除至下部**后一根立杆高度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333_副本
314e251f95cad1c8cc3d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