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温范围:-100℃~100℃;
测量精度: ±0.03℃(25℃~50℃时)
±0.05℃(-100℃~25℃及50℃~100℃)
分辨率;0.01℃
反应时间:小于1秒
测水温稳定时间:小于7秒;
传感器敏感元件:Pt100;
传感器形式:不锈钢杆,前端设有钩头保护装置;
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测量时,按下电源开关,握住传感器手柄,将传感器前端的钩头钩住水管,使水流通过测量传感器。如果测量的是入水,就按仪表上的‘入’键,数据会自动保存,然后在再去测一只出水管
,测了温度后再按仪表上的‘出’键,就能自动测出温差,无需计算。测下一个出水时,只需按‘出’就能计算下一组的温差。当你要把数据删除是,只需同时按住‘入’和‘出’两个按钮
自动清除。不测量时,注意关闭电源。当液晶显示屏右上角电源格数条没有时,表示电池电量不足,需及时更换。电池位于显示仪后盖。不允许测量超过水温的高温物体。显示板应尽量避免
溅水。 不得用力拽拉和弯折传感器引出导线,不得利用传感器引出导线悬挂测温仪。不得随意拆卸、改装显示表保护盒、显示表及钩头。使用及保存要尽量远离磁场。 测量中出现读数不稳
定或者其他异常现象,请与我公司联系进行维修。
质量保证 在您完全按本手册规定正常使用本设备的情况下,本设备若出现故障,我公司将为您提供自购买之日起:半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更换,一年免费有限责任保修服务,用户只需担
负设备运费。
对于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不在免费保修之列,我公司将酌情收取相应费用。
1)设备超过保修期限;
2)未按本手册要求安装及使用设备;
3)使用环境恶劣(如露天、雨淋、水浸等);
4)私自拆卸本设备;
5)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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