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赛普DN20气体灭火管件
石家庄赛普管件有限公司,创建于2012年,(原名为石家庄盛基管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集科研、开发、销售于一体的生产型企业。
主营产品分为如下三种系列:
1、气体灭火高压管件:弯头、等异径三通、管箍、活接、法兰、补芯、外丝、堵头、气体喷头及装饰盘等;
2、气体灭火泄压口:机械式泄压口、电动式泄压口;
3、气体灭火**管道:热镀锌无缝钢管
1.1 在进行气体灭火系统施工时备齐下列技术资料:
1.1.1 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和安装手册。
1.1.2 容器阀、选择阀、单向阀、喷嘴和阀驱动装置等系统组件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和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灭火剂输送管道及管道附件要具备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1.1.3 系统中采用的不能复验的产品,如安全膜片等,要有生产厂出具的同批产品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1.2 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要在具备下列条件后进行。
1.2.1 防护区和灭火剂贮瓶间设置条件与设计相符。
1.2.2 系统组件与主要材料齐全,其品种、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1.2.3 系统所需的预埋件和孔洞符合设计要求
1.3 在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前对系统组件进行下列检查:
1.3.1 外观检查其无明显变形、损伤,表面涂层完好,接口螺纹和法兰密封面无损伤。
依据气体灭火设计规范喷头由规范可查的
3.1.12 喷头的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m;
2 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0.3 m;
3 喷头安装高度小于1.5 m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4.5 m;
4 喷头安装高度不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7.5 m。
3.1.13 喷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距顶面的大距离不宜大于0.5 m
11.1气体灭火系统的调试在系统安装完毕,且有关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开口自动关闭装置、通风机械和防火阀等联动设备的调试完毕后进行。
11.2 为了防止误操作电磁阀启动器及就地手动启动器,调试时严格按安装手册进行。
11.3 检查控制盘各连接回路是否正确,有无故障信号产生。
11.4 对灭火系统的逐个进行试验,以确认其动作准确无误。
11.5 检测系统的一级二级报警信号是否正确,当二级报警信号产生后,系统延时30秒,并启动瓶头阀或选择阀上的电磁阀启动器。
11.6 检查系统的手拉启动和应急操作是否正确可靠,手/自动转换开关,紧急停止开关是否工作正常。
11.7 检查消防中央控制室能否接收到系统的报警、故障、喷气三种信号。
11.8 模拟喷气试验结合消防检测进行,使用的钢瓶数量为该保护区实际使用的钢瓶总数的10%,考虑到成本因素也可结合现场情况调整,但至少不少于一个钢瓶。
11.9 调试完毕即对系统进行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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