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材料的选用
(1)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
材料管理人员要确把材料关,国家在《深圳装修规范条例》中淘汰的材料严禁在施工过程中使用。
(2)所有材料必须按规定见证取样,进行复试,合格后方能用于砌体施工。
2、准备工具,脚手架、斗车、靠尺(2米以上)、钓鱼线等等。
3、项目经理施工前工人交底:
(1)检验水泥是否达标向现场管理汇报,砂浆搅拌均匀,门头做梁。
(2)墙体每60cm生根400长,墙体2次到顶,高2.2m处6厘钢筋拉梁。抽筋打点,横平竖直误差3mm,90度角误差3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