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木灵Ⅱ号”作为一种新型防霉剂,严格按照执行标准:Q/GHY311-2008
操作,不含有石硫合剂、重金属、、富马酸二甲酯(DMF)等有毒物质,符合欧盟环保要求,对于筷子、餐具等产品同样适用,产品使用后不产生浪费,可循环使用,是新一代的综合型防霉杀菌剂。
二、化学组成:水解性蛋白酶、高效杀菌剂、防虫剂等。
三、理化指标:
外观:浅黄色粉末(含结晶),略带刺激性气味
溶解性 ----------- 微溶于水,较易溶于热水(65℃以上**佳)
有效成份 (%)≥ ----------- 98
毒性试验(0.5%) ----------- 对皮肤眼膜无刺激,口服微毒
防霉率 (%)≥ ----------- 98
防虫率 (%)≥ ----------- 90
防效期 ≥ ----------- 1年
四、性能用途:适用于竹编制品及木、藤、芒、葵、草等制品的防虫、防霉变。
五、使用浓度:
材质疏松产品:1:200与水稀释(45℃以上**佳)
材质坚硬产品:1:100与水稀释(45℃以上**佳)
餐厨筷子产品:1:500与水稀释(45℃以上**佳)
六、药水配置:以配制200kg浓度为0.5%的药水为例。
A、在水泥池或缸桶内先装入160kg清水(冷水即可)。
B、将1kg药粉放入桶内,由于药剂不易溶解,应将剩余40kg开水分4-5次溶解药剂;**次加入开水后,用竹杆搅拌数分钟使药粉充分溶解,然后将上层清液倒入水泥池(缸)中,边倒边搅拌。未溶解药剂,如此重复4~5次后,**后洗净桶内残留药剂后倒入池(缸)内。
七、使用方法:
A、为保证竹木等制品处理后的防霉防虫期限,应使竹木制品在浸渍后增重10%~15% 。
B、竹制品全部浸入配好的药水中(勿露出水面),达到增重10%~15%后,取出滴干药水,风干或晒干后包装入库,尽量避免雨淋,以免药液被冲洗掉,影响效果。
C、本产品制备的药液性质稳定,可反复使用,不必废弃。但药液不能浸没竹木制品时应及时添加药液,补充药液按1:180或更浓的比例配制为宜。
八、注意事项:本产品为酸性,故不能与金属或碱性物质接触、混用。药物需专人保管,使用时注意环境通风,操作完后要用肥皂洗手脚。需上光油的竹木制品,药剂浸泡晾干后,更加有助于上光油。
九、贮存:常温、阴凉干燥处,远离明火。
十、包装说明: 40kg/桶; 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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