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建筑施工作业中高坠事故成为建筑业的主发事故,为有效的保证经济财产不受损失及广大职工的人身健康安全,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及安全防护设施的重要性,编制此措施。
高处作业的概念: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一、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教育。
3、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部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4、项目部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设隔离设施。
6、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7、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8、高处作业前,工程项目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
9、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停止作业。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必须对各类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
10、搭拆防护棚和安全设施,需设警戒区、有专人防护。
二、临边洞口防护措施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人员大部分时间处在未完成的建筑物的各层各部位或构件的边缘或洞口处作业。
(一)、临边防护
在施工现场,当作业中工作的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的高度低于80cm时,这类作业称为临边作业。例如在沟、坑、槽边、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梯段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地方施工。在进行临边作业时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主要为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1、防护栏杆:
防护栏杆应符合构造上的要求,应坚固而不动摇,能够承受突然冲击,阻挡人员在可能状态下的下跌和防止物料的坠落,还要有一定的耐久性。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的要求:
(1)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6m,屋面防护栏杆应高出女儿墙1.5m,并加挂安全立网。
(2)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
基坑防护栅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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