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质 | G20Mn5 | 产品类别 | 钢结构铸钢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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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 支承 链接 | 规格 | 根据合同 |
适用范围 | 空间结构 钢结构施工 预应力钢结构工程 |
铸造
一、铸钢节点在浇注之前,应对 钢水化学成分进行炉前快速分析,合格后方可浇注。
二、铸钢节点的重要加工面,主要工作面和宽大平面应处于铸型的底部;壁薄而大的平面应处于铸型的底部或垂直或倾斜布置;应尽量减少分型面的数量,使型腔及主要型芯位于下型。
三、合型前应检查型腔和砂芯芯头的几何形状及尺寸,损坏的要修补更换,修补的砂芯应重新检查和烘干。应清除型腔、浇注系统和砂芯表面的浮砂与脏物,检查出气孔和砂芯排气通道,保证其畅通。
四、铸钢节点浇注温度应根据铸件大小、熔炼容量、钢包大小及烘烤情况来确定。形状简单的铸钢节点宜取较低的浇注温度,形状复杂或壁厚较薄的铸钢节点宜取较高的浇注温度。薄壁铸钢节点宜采用快速浇注法,厚壁铸钢节点宜采用慢—快—慢的浇注法,并应保持一定的充型压力。
五、铸钢件的浇冒口宜采用锯割、氧气切割和电弧切割的方法去除。
六、铸钢节点表面宜采用喷砂、喷丸或抛丸方法清理。
七、铸钢节点热处理时应对炉温进行均匀性检测,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热处理炉有效加热区测定方法》GB/T9452的要求,热处理工艺应考虑铸钢节点的结构尺寸、化学成分、热处理工艺和质量要求。
八、低合金铸钢节点在调质处理前宜进行一次正火或正火加回火预处理。对于碳的质量分数在0.2%以下的低碳低合金铸钢节点可采用正火预处理,当其形状及尺寸不宜淬火时,宜采用正火加回火取代调质处理。
九、铸钢节点力学性能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热处理,热处理次数不宜超过两次。
十、出港节点毛坯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铸件 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GB/T6414中CT11级的要求。相邻两轴线夹角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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